晶科在美国诉讼受挫,无效First solar专利的请求被拒绝

本文转载自: 企业知产IPTP 不代表SEPwatch观点

2025年11月26日 12:25

编者:继长江存储之后,又一家中国科技企业晶科在美国专利维权遭遇“国家安全铁拳,以下为企业知产IPTP的报道:

2025年11月20日,美国专利局局长Squires依据自由裁量权拒绝了晶科对First solar专利的IPR立案请求。具体专利是US 9,130,074 B2-高效太阳能电池结构与制造方法。拒绝的理由包括专利已经授权超过10年,且晶科的行为威胁到了美国的经济安全。在酌情拒绝立案通知发出前,晶科也是做了充分的说明,然而还是没能改变Squires的认知,最终还是做出了酌情拒绝立案的决定。

这已经是美国新任专利局长第二次拒绝晶科的IPR请求,上次拒绝的是晶科对隆基的专利无效请求和解也是“打出来的”,梳理晶科和隆基和解背后的原因,上次晶科的无效请求被拒绝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晶科和隆基之间和解。

本次晶科对First solar专利的无效被拒绝,将会导致晶科在应对First solar的侵权诉讼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相关诉讼是发生在2025年2月25日,First solar在美国特拉华州法院起诉晶科侵犯其TOPCon专利,晶科于7月对这件专利提起IPR程序,随着本次无效请求被拒绝立案,晶科可能不得不考虑与First solar的和解,当然,晶科也可以在诉讼中做不侵权的抗辩,然而诉讼程序的长期消耗(庭审预计在2028年2月)可能远不如和解来的划算。

First solar的专利US 9,130,074 B2还被用于在今年5月起诉阿特斯,而阿特斯也已经在今年8月对这件专利提起IPR请求,可以预见的是,阿特斯的IPR请求可能也会被美国专利局长拒绝。

美国专利局长Squires上任后更加注重保护专利权人,但他也开始将专利作为对抗中国企业的手段,中国企业在美国被诉后,无效请求看来希望比较小了,和解谈判可能更多成为诉讼的结局。

Fisrt solar向PTAB提交的酌情拒绝的理由(机器翻译):

基于国家经济与安全利益的重大考量,本案应予以酌情驳回批准晶科能源对美国领先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的攻击将威胁”重大经济…或国家安全利益”(2025年3月指导意见第2页)。保护美国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支持企业的不当侵害,事关重大经济与国家安全利益。正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新报告指出:”本届政府贸易政策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美国知识产权所有者能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公平地利用其知识产权并获利”,而”市场准入的不平等[将]严重阻碍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企业在海外运营与出口,从而损害美国经济利益”(证据2018第5页,引自《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第1303(a)(1)(B)条)。

这些国家损害风险在此显现。在中国政府的协助下,晶科能源非法生产并出口了TetraSun公司获得专利、第一太阳能公司持有的突破性TOPCon技术。但这并非晶科能源唯一的违规行为。就在数月前,美国商务部认定晶科能源以不公平方式向美国市场倾销太阳能组件,对由第一太阳能等企业组成的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联邦公报》第90卷第26786、26789页,2025年6月24日裁决,认定晶科能源以126%的”倾销幅度”实施倾销)。因此,晶科能源不仅侵犯了第一太阳能等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更通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侵权产品,直接削弱了这些美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护第一太阳能等企业免受此类侵害,其国家经济与安全利益既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又至关重要正如国际战略研究中心所言:”经济安全即国家安全”,这”包括一个国家维护其经济利益[和]保护其产业免受外来威胁的能力”(证据2019第14页,引自白宫《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华盛顿特区:白宫,2017年)。

第一太阳能公司正是美国专利制度旨在保护的那类企业。该公司不仅是负责任生产的生态高效太阳能组件的全球供应商,更是全球最大太阳能产品制造商中唯一总部位于美国的公司。其子公司TetraSun在开发TOPCon技术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这项技术显著提升了全球能源效率。专利局不应耗费有限资源去审议一项有悖美国国家利益及其本土产业利益的异议请求。请行使自由裁量权驳回该请愿。

看完First solar给出的理由,只能送给他四个字“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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