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诺贝尔经济学奖与新世界秩序的文化密码

导语:202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聚焦于“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凸显了文化和科技创新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核心地位。经济史学家乔尔·莫基尔(Joel Mokyr)与经济学家菲利普·阿吉翁(Philippe Aghion)和彼得·豪伊特(Peter Howitt)共同获奖,他们提出的新理论模型将“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经济学核心框架,强调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所描述的“创造性破坏”是驱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引擎。

笔者认为,202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其对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开创性研究,标志着经济学领域的一次重大范式转变。

今年的诺奖不仅肯定了将文化与科技创新置于可持续经济增长的核心位置的创新驱动的经济模型,而且重点强调了“创造性破坏”作为关键驱动力的作用。在一个日益由科技主导的世界秩序中,这一认可揭示了文化密码如何重塑全球经济格局。

突破传统范式,经济学找回文化内核

回顾21世纪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奖主题,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演进轨迹。从2001年的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对信息不对称的分析,到2019年的阿比吉特·班纳吉(Abhijit Banerjee)、埃斯特·迪弗洛(Esther Duflo)和迈克尔·克雷默(Michael Kremer)对实验方法的运用,这些奖项多聚焦于新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的微观机制、行为偏差和发展干预。

例如,芝加哥学派的代表如2013年的尤金·法马(Eugene Fama)和罗伯特·席勒(Robert Shiller)强调资产定价的效率市场假设,而奥地利学派(Austrian School)的影子则体现在2009年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对公共资源治理的制度分析中。这些研究往往嵌入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方法论中,依赖均衡模型、理性预期和实证计量,旨在优化资源分配和政策干预。

芝加哥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传统更关注均衡、理性预期和市场自动调节,对长期增长的研究常以资本积累或政策因素为主,很少将文化和技术创新作为分析核心。索洛模型等新古典增长理论把技术进步视为外生给定的“赠品”,并未解释创新来源。

相比之下,2025年的获奖研究重心重回宏观层面的长期增长问题,并突出创新与知识这一纵贯历史的主题,将增长的关键因素(文化与科技创新)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纳入模型内部予以解释。这种转向与2018年保罗·罗默因将技术纳入增长模型而获奖一脉相承,但更进一步强调了熊彼特传统中“创新-替代-增长”的机制,以及文化因素对技术演进的影响。

莫基尔强调“有用知识”的积累如何通过文化演进驱动长期增长,阿吉翁和豪伊特则扩展了熊彼特式的内生增长模型,突出“创造性破坏”在摧毁旧技术、孕育新范式中的作用。 这与传统框架的本质区别在于:以往奖项多关注静态效率和外部冲击(如2008年保罗·克鲁格曼对贸易模式的分析),而今年则转向动态创新过程,将文化视为内生变量。

这种跃迁挑战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技术外生”假设,转而融入奥派对企业家精神的重视,但更注重实证验证和制度互动。重要区别还体现在方法上:过去多依赖博弈论和计量经济学,而今则整合历史叙事(如莫基尔的经济史视角)和模拟模型,揭示文化如何放大科技对增长的乘数效应。在全球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这一转变凸显了经济学从“分配导向”向“创造导向”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创新的决定性意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创新已成为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引擎。传统经济增长模型(如索洛模型)将资本和劳动力视为主要投入,但忽略了文化作为“软基础设施”的作用。文化不仅仅是习俗的集合,更是孕育创新的土壤:它塑造了社会对风险的容忍度、知识传播的效率,以及跨学科融合的能力。科技创新则通过数字化转型和AI革命,放大这一效应。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24年全球R&D支出占GDP比重达2.6%,其中高科技出口国(如韩国)的增长率远超资源依赖型经济体。

这一决定性体现在多维层面。首先,文化驱动的创新能实现跃迁式增长:例如,硅谷的文化生态(强调失败迭代)催生了万亿美元级企业。其次,在可持续维度,文化导向的科技能应对气候挑战,如绿色创新减少碳排放。最后,在地缘政治中,文化与科技的融合重塑新世界秩序:中美欧的“科技竞赛”本质上是文化范式的较量,胜者将主导全球标准。忽略这一因素的经济体,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拥抱者则可实现包容性增长。

三大关键驱动力的内核:知识产权保护

莫基尔、阿吉翁和豪伊特的模型将“有用知识”、“创造性破坏”和“社会制度”视为创新驱动增长的三大支柱。这些要素与技术专利及知识产权(IP)保护规则密切关联,形成一个互补的动态系统。

  • “有用知识”指通过文化积累的可应用科学认知,莫基尔视其为工业革命的根源。在IP框架下,这一知识通过专利转化为专有权,激励发明者投资研发。例如,专利制度确保知识不被免费复制,从而维持知识生产的正外部性。没有强有力的IP保护,“有用知识”将流失为公共品,导致创新不足。
  • “创造性破坏”源于熊彼特,指新技术的涌现摧毁旧范式,推动增长。这一过程依赖IP规则的平衡:专利授予临时垄断,鼓励破坏性创新,但需避免过度保护抑制竞争。在当今时代,IP法规如TRIPS协议调节这一张力,确保破坏不演变为垄断。
  • “社会制度”则提供规则环境,包括法治和合同执行。IP制度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它通过专利审查和诉讼机制,强化制度信任,促进知识流动。三大驱动力的关联在于IP作为桥梁:它保护“有用知识”的私有化,催化“创造性破坏”的循环,并嵌入“社会制度”中稳定预期。没有IP,制度将无法捕捉创新租金,导致增长停滞。

在这个框架下,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制度,特别是专利法,成为连接“有用知识”和“创造性破坏”的最关键制度安排。知识产权法的本质,是将无形的“有用知识”转化为一种可以被拥有、交易和保护的财产权 。正是这种制度设计,为创新者提供了获取熊彼特所说的“暂时性垄断利润”的法律保障,从而将知识创造的外部性内部化,为高风险、高投入的研发活动提供了最直接的经济激励 。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燃料就无法被有效点燃,创造性破坏的引擎也将因缺乏激励而熄火。

更进一步,借鉴阿西莫格鲁等人的研究,一个社会能否持续增长,还取决于其制度的“包容性” 。包容性制度广泛地保护个人权利和产权,鼓励竞争和创新。而攫取性制度则允许少数精英利用政治权力阻止技术变革,以保护其既得利益 。历史上,无数既得利益集团,从手摇纺织机行会到马车夫工会,都曾试图抵制威胁其生存的新技术 。因此,一个社会对变革的开放态度,以及其制度能否有效管理创新所带来的社会冲突(即赢家与输家之间的矛盾),是决定其能否走上长期增长道路的决定性因素 。 

这三大驱动力——知识、破坏与制度——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因果闭环。首先,社会必须具备产生和传播有用知识的能力。其次,需要一个创造性破坏的经济过程,将这些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提升。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必须有一套社会制度(核心是知识产权法),为知识创造提供激励,并为创造性破坏过程设定规则。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增长引擎的失灵。一个国家可能拥有顶尖的科学家(知识),但如果缺乏企业家精神(破坏)或产权保护薄弱(制度),就无法将科学优势转化为经济繁荣。

在这一逻辑链条中,知识产权法扮演了极其微妙而核心的角色。它不仅仅是一套技术性的法律规则,更是调节资本主义核心矛盾——创新者与守成者之争的政治经济工具。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赋予了颠覆者挑战现有市场格局的武器和盾牌。反之,薄弱或偏袒大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则会成为既得利益者阻碍创新的护城河。因此,围绕专利法的每一次争论,本质上都是关于社会应该以多快的速度进行创造性破坏,以及创新成果应该如何分配的深刻政治博弈。

新战场:大国竞争时代的知识产权


随着202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揭示的理论框架日益成为全球共识,大国竞争的焦点也发生了根本性转移。竞争的核心不再是传统的工业产值或贸易顺差,而是对驱动未来经济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控制权。这场竞争的本质,是一场围绕创新能力和知识体系的“文化战争”。


这场斗争之所以可被称为“文化战争”,是因为它触及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根基——即一个社会如何产生、评估和奖励“有用知识”的价值观和制度体系 。一个国家能否在全球竞争中胜出,取决于它能否构建一个最具活力的“增长文化”,并将其制度化为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因此,知识产权不再仅仅是商业工具,它已经成为衡量和投射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指标。   

面对全球技术竞争格局的剧变,以及对创新驱动增长理论的深刻理解,特朗普政府时期的美国知识产权政策经历了一次意义深远的战略再校准。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并非孤立的技术性修补,而是一套内在逻辑连贯的组合拳,旨在通过强化创新者的权利,来巩固和扩大美国在全球“文化/科技战争”中的核心优势。

特朗普政府时期的核心政策导向,是明确地“亲专利”和“亲发明人” 。其标志性举措是在安德烈·扬库(Andrei Iancu)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期间推行的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的核心,是提高了在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挑战并无效已授权专利的门槛 。此前,PTAB因其极高的专利无效宣告率,被许多创新者讥讽为“专利死亡战队”。

扬库主导的改革,例如通过“NHK-Fintiv”规则赋予PTAB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以避免在地区法院已有平行诉讼的情况下重复审理,这被广泛视为对专利权人权益的有力捍护 ,提高了专利无效审理门槛。如在康宁诉彩虹集团案中,以“授权时间较长”为由驳回挑战请求。这实质上为专利权人筑起壁垒,防范实施者的“反向劫持”。同时,美国司法部(DOJ)转变反垄断立场,强调实施者联盟(如谷歌、苹果)的“买方垄断”威胁大于创新者“劫持”,并在Radian诉三星案中提出联合声明,强制成员承担许可义务。

这一政策转向,可以被视为熊彼特增长理论的直接应用:即通过最大化创新的潜在回报(即一个更稳定、更难被挑战的专利权),来激励更多的创新活动。其根本逻辑是,一个国家的长期竞争力,最终取决于其产生颠覆性创新的能力,而这种能力需要最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来保障。

美国标准必要专利(SEP)政策的演变 来源:SEPwatch

这一策略的重要性在于其对创新生态的精准干预。传统IP框架下,大型实施者常通过免许可标准(如AV1)压制中小创新者,导致“反向劫持”泛滥。特朗普策略纠正这一不对称,激励中小企业研发投资,确保专利反映技术价值。

这与2025诺奖模型契合:强化IP保护放大“创造性破坏”,促进可持续增长。在中美科技暗战中,美国通过这些改革重建“制度优势”,保护本土创新者免受海外挑战。同时,它为中小创新者提供公平竞技场,避免大公司垄断标准制定,推动包容性创新。在新世界秩序下,这一策略不仅维护美国霸权,还为全球IP治理提供了范例。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路径选择

202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示出,新世界秩序下经济繁荣的“文化密码”正是创新之火的长明不息。这把火炬需要思想的火花、破旧立新的勇气,更离不开制度的燃料与护航。

如何在国内培育真正的“创造性破坏”生态。 这是中国创新模式面临的终极考验。中国现有的国家主导型创新体系,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快速追赶和规模化应用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然而,这种体系的内在逻辑,可能与熊彼特所描述的自下而上的、充满不确定性的、甚至是“浪费”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存在张力。一个国家的创新活力,最终取决于其能否不断涌现出挑战现有巨头的新生力量。因此,中国的产业和知识产权政策,必须有意识地为初创企业、风险资本支持的研发活动和大学衍生公司开辟出受保护的成长空间。

面对后现代文化战争与新世界秩序重塑,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需从防御转向主动进攻。首先,提升本土IP质量:提高专利审查门槛,优先保护高科技领域(如AI、量子计算)的“有用知识”,并通过国家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其次,参与全球规则制定:加强WIPO影响力,推动TRIPS修订,平衡发展中国家权益,避免“反向劫持”陷阱。同时,构建双轨制度:在国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力(如提高专利案件审理效率、加大侵权罚款),对外则通过“一带一路”输出IP标准,促进知识共享。

从莫基尔、阿吉翁和豪伊特的理论中,我们领悟到:知识、创造和制度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知识产权保护生态,驱动着经济演进的车轮滚滚向前。

面对21世纪的机遇与挑战,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崛起中的中国,都在这场创新竞赛中各展所长、较量智慧。谁能更好地营造开放进取的文化、激励源源不断的技术创新、并以良好的制度平衡各方利益,谁就能在新的全球经济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