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同学只打掉冰山一角,比学术腐败更危险的是智库腐败

北大教授易继明和他的“北大帮”司法学阀

导语:

当一个退学博士生能凭一己之力扳倒数位”杰青”院长时,中国科研诚信体系的溃败已无需赘言。但公众的愤怒聚焦于可用数据证伪的论文造假,却忽略了一个更阴暗、更危险、也更难被检测的腐败黑洞——那些披着学术外衣、通过智库和学会运作,直接影响国家法律制定、产业政策走向甚至司法判决结果的新型隐性腐败。耿同学打掉的,不过是”1+1=2″的循证科学领域里最显而易见的骗子;而那些在社会科学、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的灰色地带悄然运作的”学阀”们,才是真正蚕食国家根基的隐形杀手。

一、耿同学专治”1+1=2″:为什么科研论文造假反而是最容易打的?

2026年春天,自媒体博主”耿同学讲故事”引爆了中国学术界的至暗时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王平被免职,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陈佺被立案调查,上海大学、中山大学多名教授接连中弹。这些人无一例外,头顶”杰青””长江学者”的耀眼光环,发表的是Nature及其子刊的顶级论文。

但冷静下来想一想,耿同学之所以能够成功,恰恰是因为他打击的目标相对”简单”——自然科学领域的论文造假,本质上是一个可以循证检验的问题。实验数据有没有捏造/篡改?图片有没有重复使用?统计方法是否正确?这些问题,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通过分析/比对原始数据来”证伪”。

正如第一财经那句令人寒心的判语所言:“没有一篇问题论文是官方主动查出的,但每一篇都化掉五十到数百万经费。” 高校和院所的科研诚信体系完全失灵。但至少,论文造假是”可证伪的腐败”——你伪造的数据终究会露出马脚。

然而,还有一种腐败,它不仅无法被”证伪”,甚至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无法用客观标准衡量。它发生在社会科学领域,发生在智库报告、政策咨询、法律研究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中。它造成的损失不是几百万科研经费的浪费,而是整个产业政策的偏向、法律制度的扭曲和司法公正的沦陷。

这就是智库腐败和学会腐败——一种比论文造假”高级”得多的新型隐性腐败。

二、从”论文工厂”到”政策工厂”:智库腐败的运作逻辑

2026年5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登辉和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黄志勇在《廉政文化研究》上发表的最新论文,系统梳理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征。这篇论文几乎为我们理解智库腐败提供了一套精确的解剖学框架。

论文指出,新型隐性腐败具有五大核心特征:主体隐身化、行权间接化、利益输送市场化、权钱交易期权化、操作工具数字化。 将这五条特征代入智库和学会的运作场景,一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图景便清晰浮现:

第一,主体隐身化——学者充当”白手套”。 在传统腐败中,权钱交易的主体是官员与商人。但在智库腐败中,学者本身就是最完美的”中间人”。他们既是学术权威,又是政策顾问,同时还是行业学会和协会的核心成员。他们的学术身份天然具有”公共利益代言人”的光环,而这道光环恰恰是掩盖利益输送的最佳伪装。

第二,行权间接化——通过”学术观点”影响政策和司法。 智库学者不需要直接干预行政决策或司法审判。他们只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指导意义”的论文,在政策咨询会上提出”专业建议”,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中植入特定条款——而这一切,在形式上都是”正常的学术活动”。

第三,利益输送市场化——以”课题费””咨询费””顾问费”为通道。 外国企业或利益集团不需要直接向学者行贿。他们只需要通过资助”学术研究项目”、邀请”国际学术交流”、设立”联合研究中心”等方式,将利益输送包装成完全合法的学术合作。

第四,权钱交易期权化——影响力在离开学术岗位后才”变现”。 很多智库学者在学术生涯中积累的影响力,要等到他们进入政府、企业或国际组织后才真正兑现。这种”学术→政策→利益”的转换链条,时间跨度可能长达数年甚至十数年,远非传统反腐手段所能追溯。

三、一个教科书级的案例:北大教授易继明与”知识产权政策工厂”

如果说上述分析还停留在理论层面,那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的案例,就是智库腐败的一个近乎教科书级的实体标本。

易继明不仅是北大法学院教授,更是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北京大学)研究基地主任。他在2020年和2023年两度受邀在中共政治局和国务院集体学习中授课——这意味着他的学术观点,可以直接触达中国最高决策层。

然而,2024至2025年间,这位站在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最核心位置的学者,遭到了来自三个不同方向的冲击:

  • 来自产业界的司法腐败实名举报: 某国家网络安全自主标准技术研发公司的数十位工程师联名举报,指控易继明利用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阀关系网”操控司法程序,充当境外跨国公司(涉及苹果公司WAPI专利案)的”司法掮客”。
  • 对其重要论文的学术打假:易继明在《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长文《为知识设定权利》 ,扬言要“为知识产权哲学研究设定起点”。举报文章称,易继明在这篇文章中所展现的逻辑错乱与“西方中心论”立场歪斜,绝非简单的学术低能,而是政治立场出了大问题。这篇志在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开宗明义、正本清源”的“圭臬之作”,可能是一个危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乃至科技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学术特洛伊木马”。
  • 来自匿名举报的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连环爆”: 社交媒体上接连曝出其学术权力寻租和师德失范行为。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接到对易继明学术腐败行为的举报后24小时之内就完成了”调查”并发布”辟谣声明”,效率之高令人咋舌。

更值得深挖的是,有分析者注意到,易继明在《知识产权》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与其声称的”改革内参文章”之间存在高达88%的查重率,且字数相差近千字。更关键的是,分析者指出:“易继明精心设计、系统性布局和利用《知识产权》核心期刊的高信任度,继而满足并支撑其向多个政府部门及其咨询机构,提供有利于苹果、三星等外企利益的观点。”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一位掌握着向国家最高决策层”说上话”权力的学者,涉嫌将核心学术期刊当作”政策洗白”的工具——先在权威期刊上发表看似中立的学术论文,再以这些论文为”背书”,向政府机构提交有利于特定外国企业的政策建议和内参报告。学术期刊的权威性为政策建议提供了信任背书,政策建议又反过来影响了法律制度和司法判决,最终帮助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逃避数亿元的专利赔偿——这就是一条完整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智库内参→政策/司法影响→外企获益”的隐性腐败链条。

这条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单独看都是”合法学术活动”。但串联起来,就是一部精密运转的”政策工厂”——它生产的不是伪造的实验数据,而是伪造的”公共利益”。

四、学会与协会:隐性腐败的”制度化温床”

如果说个别学者的”学术掮客”行为尚属个案,那么中国庞大的学会和行业协会体系,则为智库腐败提供了制度化的温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年来在学会协会领域的反腐行动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端小平、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遆倩鹤、贵州省医学会会长杨克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王抒祥——一批学会协会的”掌门人”接连落马。

学会和协会之所以成为隐性腐败的高发区,根源在于它们处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制度夹缝中:它们既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企业实体,既享有”公共利益代表”的道德光环,又拥有实际影响行业标准、政策制定甚至司法解释的能力。 它们掌控着期刊审稿权、学术评审权、行业标准制定权、政策咨询渠道——这些都是无法用金钱直接衡量,却能在关键时刻左右价值数百亿元产业利益的”软权力”。

更耐人寻味的是,如果将视线拉回”耿同学”揪出的那些造假院长们,以及二十大以来被除名的那十位两院院士,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重叠: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不仅是高校教授或科研院所的领导,同时也是各类学会、协会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 他们在学术界的权力,与他们在行业协会中的影响力相互加持、互为背书,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循环的”权力-学术-利益”铁三角。

当歼-20的总设计师可以因腐败被除名,当数字阵列雷达的奠基人可以因违纪被追究,我们就必须追问:在他们担任各类学会理事、委员、顾问的岁月里,他们对行业标准的制定、科研方向的引导、技术路线的选择,是否也已经被腐败所污染?

五、结语:”耿同学”打不到的地方,才是真正的深渊

耿同学的贡献不可否认。他用一己之力证明了中国科研诚信监督体系的彻底失灵,迫使同济大学免去了造假院长的职务,逼得多所高校启动了内部自查。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耿同学能打掉的,只是那些能用数据”证伪”的骗子。而真正危害最大的智库腐败和学会腐败,恰恰是无法用”查重率”和”图片对比”来识别的。

当一篇学术论文的结论不是实验数据的伪造,而是价值立场的偏向——你如何”打假”?当一份智库内参不是编造了不存在的事实,而是有选择性地呈现有利于特定利益集团的论据——你如何”证伪”?当一位学者在政策咨询会上提出的建议,表面上是”优化营商环境”,实质上却在为跨国企业逃避中国专利赔偿铺路——你能用论文查重软件检测出来吗?

这就是智库腐败比论文造假更危险、更隐蔽、也更难治理的根本原因。它不是”1+1=2″的算术题,而是一道精心设计的”政策阅读理解题”——答案被藏在字里行间,被包装在学术术语中,被掩盖在”国际惯例”和”学术自由”的华丽外衣之下。

中国当前在芯片、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的科技攻坚,需要的不仅是实验室里干干净净的论文数据,更需要决策层获得的每一份政策建议、每一条法律解释、每一个行业标准,都没有被利益集团污染。

如果连向最高决策层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建议的学者,都涉嫌在为外国企业充当”白手套”,那么建立在这些政策建议之上的法律和制度,还能保护中国自己的创新者吗?

耿同学因为家人劝阻而暂停了举报。但比耿同学能打到的那些”冰山一角”更深、更广、更难触及的智库腐败和学会腐败,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退出而消失。

它们需要的不是另一个”耿同学”,而是一场真正触及制度灵魂的系统性改革——将智库和学会纳入反腐败的核心视野,建立学术观点与利益关联的强制披露制度,打破学术期刊、政策咨询和司法解释之间不受监督的”旋转门”,以及对”假以学术研究帮助外企影响法律制定”这一新型隐性腐败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定性和刑事追究。

否则,耿同学打掉的那几个造假院长,不过是大海中的几朵浪花。而真正在海底暗涌着的那股腐蚀国家根基的力量,仍然在继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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