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科技落后的“李约瑟之谜”是困扰中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文化官员们的一个头号科技史难题,甚至成了寻找“文化自信”道路上的一个难以逾越的泥沼。
近日,因长期接受境外资金被项立刚点名的北大法学院又被网友爆出新瓜,号称苹果公司“御用军师”的北大法学院易继明教授“破解”了困扰中国人几百年的李约瑟之谜。
数月前,北京大学教授易继明在《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长文《为知识设定权利》 ,扬言要“为知识产权哲学研究设定起点”。
然而这篇志在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开宗明义、正本清源”圭臬之作,却可能是一个危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乃至科技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学术特洛伊木马”。
作为中国版权制度设计的重要深度参与者 ,易继明在这篇文章中所展现的逻辑错乱与“西方中心论”立场歪斜,绝非简单的学术低能,而是政治立场出了大问题。作为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定有着重大影响力的学者,易继明教授的这篇“雄文”,实质是重塑中国科技底层逻辑的”立法间谍“和“学术木马”。(编者:西方中心论和西方伪史论看似一对冤家,实际上是对中国国家安全最具威胁的两个意识形态认知战场,前者是买办和间谍的温床,后者则是极端民族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源头)
“破解”李约瑟之谜?北大校园阴魂不散的西方中心论
易继明在文中试图用一种跨越时空的宏大叙事,将中国古代科技的停滞归结为法律哲学的“早衰” 。他深入挖掘了罗马法的“羊皮交易”与宋代的“版权之利” ,却得出了一个极具误导性的结论:中国未能产生现代科技,是因为宋代的保护仍停留在寻求“行政庇护”的层面,而未能演化为一种西方式的、基于洛克劳动理论的“私权”体系。
这种论调背后隐藏着浓厚的“西方中心论”色彩,让人不禁联想到那些长期活跃于法学界、受国外特定基金资助的学术幽灵。易继明在文中过度推崇洛克的劳动理论以及康德、黑格尔的自由意志学说 ,并将其作为知识产权合理性的唯一正统来源 。这种逻辑的危险之处在于,它试图用西方的自然权利话语来解构并最终接管中国的制度解释权。如果正如文中所暗示的那样,中国古代的失败是因为没能学会西方的“界权”方式 ,并将中国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发展概括成“大而不强”,定义为“当代李约瑟之谜”,全面否定了中国知识产权总体战略和成果。在当前的全球科技脱钩背景下 ,这种论调无异于在理论源头上瓦解了中国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合法性。
易教授论文的致命错误是将制度(私权)看作是创新的因,而非创新的果 。这种论点在史学界早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将西方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强行反套给宋朝,并得出“中国不行是因为没搞西式私权”的歪论。事实上,西方早期的版权雏形——无论是威尼斯的专利法案还是英国的文具商公司特许权——在本质上与宋代的“禁翻版”敕令并无二致,皆是皇权或公权力的某种“恩赐”与垄断权力的分配 。
易继明对“李约瑟之谜”的所谓本质主义追问 ,实质上是在否定中国本土的创新路径。他认为中国古代重视技术的实用性“术”而忽视了“道”——即对知识创造权利的哲学反思 。这种论点正是典型的学术“认知作战”:通过学术研究给中国科技史上贴上“无名分”的标签,将人类科学革命和中国近代科技落后的复杂原因片面归咎于“私权”,从而让当代的制度建设不自觉地向西方标准的“私权本位”投诚,实际上是用“科技达尔文主义”为跨国巨头在中国的知识霸权张目。
易教授认为中国因为缺乏“私权哲学反思”而错失工业革命,这种归因过分拔高了法律思辨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 。历史的真相往往更为粗粝和随机: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的爆发并非因为法律预设了权利,而是因为(频繁而激烈的热武器战争、军备竞赛刺激下)科学生产力的喷涌迫使法律不得不承认既成的事实。
这就回到了李约瑟之谜的根本问题: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会诞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而且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就必然会导致一场以牛顿力学和拉瓦锡化学为代表的科学革命?正如文一教授在《科学革命的密码》一书中所指出的:
西方传统理论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寻找西方文明独特的”自由、民主”制度基因。但无论是韦伯强调的法治精神还是诺斯强调的产权与契约精神,其实都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而非原因。
AI版权的悖论:警惕制度设计者沦为资本的肉喇叭
在文章最令学术界争议的部分,即关于人工智能(AI)创造成果的权利配置上 ,易继明展现出了一种近乎狂热的、与他此前标榜的法哲学立场完全背离的倾向。他一方面在讨论传统版权时高谈阔论“作者中心主义”和“人格利益” ,强调版权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但一旦转入AI领域,他却迅速撕下了“人格”的面具,转而奉行一种极端的、基于投资保护的功能主义逻辑 。
易继明主张,不能因为人工智能不是自然人就否定其可版权性,应当建立起以“所有者”为核心的权利构造,以此来鼓励投资并促进技术发展 。这种自抽耳光的回旋镖逻辑,很难用纯粹的学术演进解释。在坊间的热议中,这被解读为易继明与国内某些急于圈地数据资源的AI大厂之间深厚利益纽带的产物。在这些厂商的资助甚至可能的深度“合作”下,易教授成为了AI版权的狂热推手,帮助大模型厂商们洗脱“版权原罪” (编者:甚至本文开头提到的易教授的严肃论文也涉嫌大量使用AI生成内容)。
他所谓的“主客观结合论” ,实际上是为资本掠夺公共语料资源、确立数据霸权提供合法的理论“洗白”。当他提到DeepSeek等大模型作为“资源整合型”成功的典范时 ,这种指向性变得尤为明确。如果按照易继明的逻辑,将这种由于算法暴力计算而产生的成果,通过法律强制性地赋予给背后的“所有者” ,那么未来的知识生产将彻底沦为大资本的垄断工具。这无疑是对他在文中开头所宣称的“摆脱物质世界束缚的精神诉求” 的辛辣讽刺。
“苹果的故事”背后:学术木马危及国家安全
文中那个被易继明反复把玩的“苹果的故事” ,揭示了他在现实法律实践中更为隐秘的立场。“苹果的故事”讲述的是关于财产形态从有形演化至无形、从自然界延伸至智力领域的严谨学术论证 ,但易教授颇具浪漫主义气质的笔锋毫无征兆地一转,在文中大加赞赏某家“标志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的跨国公司市值突破三万亿美元 ,并给出了一个毫无逻辑的论证结果:知识产权是人们摆脱物质束缚、迈向国际市场的基础 (众所周知,苹果公司以擅长组装甚至白嫖知识产权而不是技术发明者闻名于世的“艺术家”)。显然,易教授推崇苹果的依据仅仅是苹果“够大”,对苹果“专利腐食主义”导致其在电动汽车和AI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惨败视而不见。这不由得让人产生怀疑:那套被他标榜为“人类共同幸福”的知识产权哲学,是否仅仅是一块为垄断霸权掠夺全球(包括中国)资源量身定制的贞节牌坊?
在法律圈内部,一直流传易继明本人直接参与并利用其“北大学阀”违规干预苹果公司与中国本土厂商之间的专利诉讼司法程序。当他在论文中以权威学者的身份,构建出一套有利于“技术改进者”获取独立权利地位的理论(鼓励巨头白嫖,包括专利反向劫持和AI洗版权行为)时 ,这种“法学思辨”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某种跨境法律干预的反动理论(与美国和欧盟的强专利保护政策趋势逆行)。在泛知识产权竞争已成为全球化压制对手工具的今天 ,易继明的这种倾向无疑是在为跨国巨头在中国的知识霸权张目。
更为严重的是,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构筑的关键人物 ,易继明的这些意识形态偏移绝非小事。他在文中推崇的“包容性制度”与对所谓“掠夺性制度”的划分 ,在实质上是在引导中国的法律体系去适应西方的竞争逻辑。这种在顶层设计中埋下的“制度木马”,正悄无声息地威胁着中国的科技安全。
他在讨论商业秘密保护时,提出商业秘密保护的“财产说”能够提供清晰的请求权基础,并主张将职场伦理转化为商业道德,进而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门槛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这种“财产说”的实质,是将原本属于人类智力流动范畴的经验与直觉,强行划归为雇主的私有资产 。
这种主张如果被全面采纳,极易演变为针对本土创新人才流动的制度枷锁,从而锁定现有的阶层与资本垄断。易继明在文中提到的“7+N”模式 ,其所谓的兜底条款“N”虽然采取了法定主义 ,但他在解释中却不断试图突破类型化的不足 。
当易教授强调“职场伦理转化为商业道德”并以此挑战市场竞争秩序时,他实际上是在为大型企业提供一种近乎毁灭性的诉讼武器 。在AI领域,核心竞争力往往存在于算法工程师的大脑中。如果按照易继明的逻辑,将这些与生俱来的智力活动与职业惯性统统“财产化”,那么人才的每一次离职、每一个新的创业灵感,都可能在“降低的入罪门槛”面前演变为刑事犯罪的指控 。这种对智力的制度性勒索,正精准地切断了AI初创企业最核心的生命线——人才的自由流动。
这种借“赋权”之名行“扩权”之实的做法,最终指向的是一种由少数专家与资本力量定义的权利体系。如果知识的流动被这种基于西方思维和厂商利益的“私权”逻辑所凝固,那么中国的国家安全与创新主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制度性塌陷。易教授这篇极具迷惑性和误导性的论文,或许正是我们需要警惕学术权力被资本与外来意识形态“植入后门”的最佳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