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吴征高低 企业专利观察 2025年02月16日 23:59
作者:吴征
图片摘自:车东西
近两天,包括汽车行业媒体“车东西”在内的视频号播发了马斯克有关法律、金融和制造业的采访。
他认为,制造业过去在美国非常受重视,但是目前却被轻视了,反而是法律和金融等赚钱行业更受关注。因此他建议应该从事金融、法律的人少一些,更多的人从事制造业,这才是有意义的。
视频来源:车东西
显然,他是看到了中国依靠制造业稳步发展的奇迹,与美国经济长期处在“外强中干”的发展中,有感而发。一针见血的指出了美国目前存在的病态问题,以及未来应该改革的方向。就是重振制造业,重视实体经济,摆脱对虚拟经济的过度依赖。
实际上同样的言论早在2020年的马斯克对话中就曾出现过,他当时发表了类似的观点,“太多人在金融和法律领域开始职业生涯,他们应该专注于创新。”
这一观点,其实对中国同样适用。
中国实际上已经经历了一波金融行业从高攀不起,到过山车下滑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我们已经认识到金融行业虽然赚钱很快,但都是建立在虚拟经济基础上的,对于实体产业,尤其是创新,有可能并不是促进作用,而是抑制作用。
很简单的一个例子,以前金融行业可能随随便便就能年收入大几十万,成百上千万,但是辛辛苦苦、踏踏实实做研究、搞科研的创造者却挣着死工资。
这种社会价值的差异和导向,实际上是不利于中国在科技创新上与美国展开竞争,并突破卡脖子领域的。
所以,中国是早已意识到了马斯克的此番观点,中国的金融行业热已经被多次降温了。
但是另外一个行业——法律,却很少有人能理解其与创新之间为何也能形成此消彼长的效果。
其实,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能清楚的看到,为何社会的资金分配如果更多的进入到法律行业,而不是对创新者的鼓励上,那么就会有马斯克所担心的“脱实向虚”的问题。长此以往,制度将会成为创新者的枷锁。
专利制度的设计,其实就巧妙的关联了这两类群体:法律人和创造者。
在西方,专利权既是私权,同样也被认为是财富再分配的一种媒介,是从具有垄断优势一方向创新优势一方转移,来奖赏真正创新者的一种方式。
举例来说,苹果等巨头公司,以看门人的垄断角色,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是苹果等公司所使用的技术,很有可能就是无权无势的中小创新者所率先发明的。
因此,在西方普遍的观念中,苹果并非是一家颠覆性创新公司,而是能将技术集成并将优化做的很好的公司。
如果从我们之前估测的苹果每年要对外支付40亿美元专利许可费来看,这实际上就是苹果为其他真正的创新者所开发的技术,被苹果使用后,为创新激励支付的费用。
在这套生态系统中,苹果依靠垄断地位来赚钱,创新者通过向苹果主张权利而有可能被判赔偿损失或与苹果达成许可,获得创新收入回报。法律人在苹果和创新者之间有关争议的部分提供法律服务,也获得了不菲的收入。
总体来看,这三方的利益,在美国的语境下,其实都是赚钱的,都是赢家。
但是到了中国语境下,苹果依然凭借其垄断地位在赚钱,但是苹果除了每年缴纳4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外,2017年被爆出还有一个当时是10亿美元的法律预算,这个预算主要就是帮助苹果尽可能多的解决不支付专利许可费的问题,而做出的法律预算。
因此就形成了对于苹果而言,只要是打官司,支出无上限的情况,导致外界普遍认为苹果愿意为不付专利费,而花费更多的法律支出,来将向其主张权利的中小权利人“拖死”。
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明显,我们已经多次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是,苹果在中国花费的大量法律成本,不是向中国的创新者来支付所使用中国专利技术的许可费i许可费,而是全部进了苹果公司在中国御用律所的红圈所中。
这与美国法律人和创新者可能共赢不同,在中国,创新者往往从苹果身上根本拿不到专利谈判的有利位置,以及专利许可费。苹果在中国甚至愿意花费比直接支付专利许可费给创新者,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为其服务的律所的法律成本,这就导致了中国独有的现象,就是为苹果服务的法律人,正在蚕食本应该属于中国创新者的“创新”激励。
这一点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当苹果的法律预算在中国的律师为了赢得苹果胜诉的结果之上,可能会继续渗透到中国司法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