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麻了!上半年苹果在中国专利法庭连赢六场

本文转载自企业专利观察

2026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专利无效行政二审判决书《俞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苹果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2025)最高法知行终267号(判决书全文参见Patent Law Review)。这是又一起中国独立发明人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案件。

本案涉案专利是名为“基于有线非连续移动通信网络的定位方法和系统”的中国专利ZL200410050885.2,发明人俞隽即为专利权人,该专利申请于2004年。专利权人主张本专利是“全新独创、行业未有、专属的有线非连续移动通信体系”。根据专利描述,该专利区别于传统PSTN、蜂窝移动、宽带等标准化通信协议。但该技术依托有线传输保障通信稳定、安全、低干扰,支持终端异地插拔入网的静态搬迁式“非连续移动”,且终端绑定唯一固定号码,解决了传统固话换址换号、早期IP电话配置繁琐的行业痛点。

2023年6月,苹果公司对这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了无效宣告程序。2024年2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认为该专利相对于现有证据3(US20030225893)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专利全部无效。

俞隽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一审法院于2025年2月13日作出(2024)京73行初10395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俞隽的诉讼请求;俞隽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立案后,于2026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最高法终审认定:涉案专利所称 “有线非连续移动通信” 并非行业通用新技术体系,属于专利权人自定义概念,其全部核心定位原理、系统架构、工作流程均为现有技术的常规叠加,不具备原创技术属性与创造性。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

至此,从今年1月20日公开的第一起判决书开始起算,在过去的六个月,共有最高人民法院(5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1起)三个机构对苹果的7件在华专利纠纷案件作出了阶段性裁决。苹果在6起案件中赢得了胜利,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起民事侵权案,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小i机器人案中,赢得三场不侵权的裁决,这对苹果来说是非常关键的。

其余四起则是与专利是否有效的行政裁决有关,最终,苹果在三起行政裁决中都获得了胜利,包括一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五年的审理,最终认定任晓平等人的锂离子电池专利全部无效,之前苹果曾两次对该专利发起无效,均未成功。

此外可以看到,仅最高人民法院,在过去一周就公布了三起与苹果有关的裁决,显示出中国司法和行政机构,正在着力解决长久以来备受诟病的苹果案件审理时间长,构成了事实上的反向劫持等质疑。而这些案件在判决之后,相继公布了判决书,也是与以往苹果在华专利案件所不同的,是司法公开上的一个显著进步。

随着苹果相关案件在今年上半年的集中审理,在下表中还未作出裁决的案件,如世尊科技、台湾巨擘、圣迪克科技和西电捷通等案,也很有可能会在今年接下来的时间内作出初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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