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越太平洋的证据攻防战,正在重塑全球科技反垄断的游戏规则
2026年5月初,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做出了一项看似程序性、实则意义深远的裁决:批准苹果公司依据《海牙取证公约》,向韩国三星电子总部正式发出跨境证据调取请求。
这一裁决的背后,是一场持续数月的”证据攻防战”——在美国司法部(DOJ)对苹果提起的世纪反垄断诉讼中,苹果试图从其最大竞争对手三星手中获取关键内部文件,却被三星美国子公司以”文件存放在韩国母公司”为由,连续65次拒绝。
三星为什么拒绝?苹果为什么非要这些文件?这场看似两家竞争对手之间的文书拉锯,实际上正在触碰全球反垄断执法的几个核心命题:跨境证据主权、科技巨头之间的”囚徒困境”,以及反垄断诉讼中”受害者证言”的战略价值。
65次拒绝:三星到底在隐藏什么
事情要从2024年3月说起。美国司法部联合十六个州的总检察长,对苹果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苹果通过限制性的App Store政策、生态系统锁定和排他性协议,非法维持其在智能手机市场的垄断地位。
在随后进入的证据开示(discovery)阶段,苹果将三星列为案件的”核心竞争对手和关键证人”。苹果的逻辑很清楚:要反驳DOJ”苹果垄断智能手机市场”的指控,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证明消费者可以自由地从iPhone切换到三星Galaxy——而三星恰好拥有这些数据。
苹果向”三星电子美国有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发出了传票,要求其提供以下类别的内部文件:
消费者切换行为数据。 三星开发了一款名为”Smart Switch”的迁移工具,专门帮助iPhone用户将数据转移至三星Galaxy设备。这款工具的使用记录——有多少iPhone用户在用它、转换成功率如何、用户画像是什么——对苹果的抗辩至关重要。如果数据显示大量用户正在从iPhone”叛逃”到三星,那么”苹果垄断”的叙事就站不住脚。
市场研究与销售数据。 三星内部的市场分析报告、竞品对标研究、销售趋势和财务数据,可以帮助苹果构建”智能手机市场竞争充分”的论据。
数字支付生态。 Samsung Pay的相关文档,用于回应DOJ关于”苹果向银行收取Apple Pay费用构成垄断”的指控。如果三星的支付服务同样存在类似的商业模式,苹果就能主张这是行业惯例而非反竞争行为。
应用生态系统。 Galaxy Store开发者协议、三星消息应用和”超级应用”战略的相关文件,用于证明替代性应用生态的存在。
然而,三星美国子公司的回应异常统一且坚决:这些文件都在韩国母公司手里,我们无权提供。 这一理由在三星的答复中重复出现了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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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为什么拒绝:表面理由与深层考量
表面理由:公司治理的”防火墙”
三星美国子公司的法律立场在技术层面并非毫无根据。作为一家韩国跨国集团的子公司,三星美国在法律上是独立实体。它主张自己不具有对母公司文件的”控制权”(custody or control),因此无法响应美国法院的传票。
这种”母子公司分离”的抗辩策略,在跨国诉讼中并不罕见。但65次如出一辙的拒绝,很难被简单地解释为”公司治理的正常边界”。
深层考量一:商业机密的防御
三星拒绝提供的文件,每一项都触及其最核心的商业机密:
Smart Switch的迁移数据,能够揭示三星在iPhone用户中的真实市场渗透率;内部市场研究会暴露三星对苹果竞争策略的评估;销售数据和财务报表更是上市公司的命脉。一旦这些文件进入美国反垄断诉讼的记录,即便加盖”保密”标签,泄露风险也会显著增加——而泄露的最大受益者,恰恰是苹果自己。
换言之,三星面临一个经典的”囚徒困境”:帮助苹果打赢反垄断官司(证明市场竞争充分),还是保护自己的商业机密?三星选择了后者。
深层考量二:韩国数据主权
更深层的考量涉及国家主权。韩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和《反垄断法》对跨境数据传输有严格限制。三星若自行向美国法院提交内部文件,可能触发韩国本土的法律风险——包括违反数据保护法规以及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KFTC)的潜在调查。
三星电子是韩国最大的企业,其决策不可能脱离韩国政府的政策考量。在中美科技博弈加剧、全球”数据主权”意识觉醒的大背景下,一家韩国国宝级企业主动向美国法院交出核心数据,在政治层面几乎不可接受。
深层考量三:不愿为苹果”作嫁衣”
最实际的商业考量或许最简单:三星不想帮苹果。
DOJ的反垄断诉讼如果成功,意味着苹果被迫开放生态系统——这对三星来说未必是好事。一个更开放的iOS生态可能反而增强iPhone的吸引力,削弱用户切换到三星的动机。但同时,DOJ成功制裁苹果,无论是罚款还是结构性救济,都有可能给三星创造市场空间。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三星的最优策略是:既不主动帮苹果,也不公开对抗美国司法体系——而是让程序本身制造障碍。
“文件在韩国母公司”这一回答,恰恰精准地实现了这个目标。
苹果的反击:《海牙取证公约》这张牌
面对三星65次如出一辙的拒绝,苹果于2026年4月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动议,请求法院依据《海牙取证公约》(Hague Evidence Convention)发出正式的”请求函”(Letter of Request),要求韩国当局协助调取三星电子总部的相关文件。
《海牙取证公约》是一项国际条约,建立了跨国民商事诉讼中调取境外证据的正式机制。简而言之,它允许一国法院通过外交和司法协助渠道,请求另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帮助调取位于该国境内的证据。
美国司法部对苹果的这一动议提出了强烈反对。DOJ的异议并非基于实体问题,而是聚焦于程序策略:
时间拖延。 DOJ指出,苹果在证据开示阶段开始后等了九个月才提出这一请求,质疑苹果有意利用《海牙公约》的冗长程序拖延案件进度。通过《海牙公约》调取证据的流程通常需要6至12个月,甚至更长。
审判时间表风险。 DOJ明确要求法院不得因《海牙公约》程序的延迟而推迟事实证据开示的截止日期。如果苹果选择走这条路,应自行承担时间风险。
尽管如此,法院仍然在2026年5月初以”存在充分理由”(good cause)为由,批准了苹果的请求。
但批准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流程将涉及:
1. 美国法院将请求函通过外交渠道转交韩国当局
2. 韩国法院独立审查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三星有权在韩国法律框架下提出异议
4. 韩国当局自行决定是否执行以及执行范围
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程序上的”卡点”。
对苹果反垄断案的影响:
1. 苹果的抗辩逻辑面临”证据真空”
三星的数据是苹果反驳”垄断”指控的最重要弹药。没有三星的消费者切换数据,苹果很难用硬数据证明”用户可以自由离开iPhone生态”。如果三星文件最终无法到位,苹果将不得不依赖自身的内部研究和第三方市场报告——而这些证据的说服力远不如来自最大竞争对手的内部数据。
2. 审判时间表可能被迫推迟
《海牙公约》程序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如果韩国当局的审查流程持续6个月以上,苹果反垄断案的审判日期可能被推迟到2027年甚至更晚。对DOJ而言,这是一个政治风险——案件越拖越久,政治意愿就越可能消退。
3. 跨境数据主权成为反垄断新战场
这场证据纠纷暴露了一个结构性问题:当全球科技巨头的核心数据分散在不同司法管辖区时,任何单一国家的反垄断执法都可能因跨境证据壁垒而受阻。
三星的案例为全球科技公司提供了一个新的”防御模板”:将敏感数据集中存放在母公司所在地,利用跨境数据保护法规构建”证据防火墙”。这一策略的有效性一旦被验证,将深刻改变反垄断诉讼的全球格局。
中国市场的映射:WAPI专利战场的“三体问题”
苹果在中国法院的专利诉讼中,同样善于利用程序性工具延缓裁决执行。在与西电捷通的WAPI专利案中,苹果通过马拉松式诉讼消耗对手——而三星在此案中对苹果使用的,本质上是同一种”程序性消耗”策略。
更耐人寻味的是,西电捷通也曾对三星发起WAPI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三星在中国法院面临与苹果类似的专利侵权指控。这意味着,三星拒绝向美国法院提供证据的背后,可能还有一层不愿公开的考量:它自身在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专利侵权风险。 提供给美国法院的任何内部文件(例如产品销售数据、知识产权、隐私保护和反竞争行为相关信息),都有可能在中国、欧洲等其他管辖区被交叉引用。
将视线从华盛顿拉回北京和西安,三星拒绝提供证据这一事件的深层逻辑会变得更加清晰——因为三星自身正深陷一场与苹果高度同构的专利诉讼泥潭。
WAPI:同一根绊绳上的两个巨头。 西电捷通公司持有的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与保密基础结构)标准必要专利,是中国在无线安全领域的自主技术标准旗帜。2016年,西电捷通就WAPI专利侵权同时起诉了苹果和索尼。索尼在二审中赔偿了3300余万元;苹果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于2022年判赔1.43亿元——但判决书中被植入了一颗”毒丸条款”,以”难谓正当”的模糊措辞,实质性地阻断了西电捷通对苹果其余侵权产品约4亿元的追偿权。
苹果的WAPI专利案尚未完全了结——2026年4月,西电捷通又在上海高院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起了新的侵权诉讼(案号:(2026)沪知民初1号)。而与此同时,三星也在2022年进入了西电捷通的诉讼射程。
三星的四线作战。 西电捷通与三星之间至少存在四条并行的法律战线:
其一,西安中院侵权诉讼——西电捷通约在2022年于西安起诉三星WAPI专利侵权(案号:(2022)陕01知民初776号)。三星随即提出管辖权异议,试图将案件移出西安。
其二,管辖权异议上诉——三星的管辖权异议在2024年9月2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维持西安中院的管辖权。这意味着三星必须在西电捷通的”主场”应诉。
其三,三星主动发起专利无效宣告——2022年10月,三星通过其在华投资实体,对西电捷通的核心专利ZL200510041713.3(”基于端口的对等访问控制方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这与苹果在面对西电捷通专利诉讼时采取的策略如出一辙。
其四,三星诉西电捷通的SEP费率纠纷——三星同时在中国法院发起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确认之诉,试图由法院裁定一个较低的FRAND费率。
“联合绞杀”的阴影。 更令人警觉的是,苹果和三星——这两个在美国反垄断案中互为”对手”的科技巨头,在中国的专利战场上却呈现出高度协同的行为模式。2025年2月,一份来自《企业专利观察》的深度调查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苹果和三星正在联合”绞杀”中国发明人的锂电池专利。一件覆盖了苹果和三星全系列电池产品的中国发明人专利(US7,749,641),遭到了苹果在美国PTAB发起的IPR无效挑战。调查作者警告说,这暴露了一个深层次的系统性问题——中国人自己的创新技术被全球市场广泛应用后,如何防止跨国巨头联手将其”绞杀”。
将这一模式放回三星拒绝提供证据的语境中,一幅更完整的图景浮现出来:
苹果和三星在美国法庭上”互掐”,争的是谁的生态更开放;但在中国法庭上,它们却”联手”,共同压低中国创新者的专利价值。
三星拒绝向美国法院提供内部文件,除了前文分析的商业机密和数据主权考量之外,还有一层极为现实的顾虑:跨司法管辖区的证据交叉引用风险。三星在中国法院面临的WAPI专利侵权案仍在审理之中。如果三星向美国法院提交了其Smart Switch用户迁移数据、市场份额分析和竞品对标报告,这些文件一旦进入公共司法记录,西电捷通——或任何密切关注此案的中国诉讼方——都有可能在中国诉讼中引用这些数据。
例如,三星的Smart Switch数据可能包含其在中国市场的WAPI设备出货量信息——而这恰恰是西电捷通计算侵权赔偿基数所需要的关键证据。三星的内部市场研究可能揭示其对WAPI标准价值的真实评估——这将直接影响中国法院裁定的FRAND许可费率。
换言之,三星在美国帮苹果打赢反垄断官司的代价,可能是在中国输掉自己的专利官司。65次拒绝的背后,不只是一道”母子公司防火墙”,更是一道跨太平洋的利益防线。
苹果的”双标”。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苹果在这场博弈中扮演的角色。在美国法庭上,苹果以”被告”的身份,急切地需要三星的数据来证明市场竞争充分;但在中国法庭上,苹果自己却使用着与三星一模一样的”拖延—无效—消耗”三件套来对付西电捷通。苹果在面对西电捷通WAPI案的十余年诉讼中,先后发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管辖权异议、专利无效宣告、反垄断反诉——几乎穷尽了所有程序性武器。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苹果甚至主动对西电捷通发起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号:(2023)京73民初270号),试图反咬一口。这与三星在中国发起的SEP费率确认之诉,同样形成了镜像。
从西安到首尔,从北京到华盛顿——苹果和三星这对”宿敌”,在不同的法庭上演着不同的角色,但使用的剧本惊人地相似:在自己是被告的法庭上拼命拖延,在对手是被告的法庭上拼命加速。 而真正被这套游戏碾压的,始终是资源有限的创新者——无论是中国的西电捷通,还是那个被苹果和三星联合绞杀锂电池专利的中国发明人。
结语:没有旁观者的反垄断棋局
三星拒绝提供证据,表面上看是一次跨越太平洋的程序性法律操作。但如果将华盛顿的反垄断案与北京、西安的专利诉讼拼在一起,一幅极其讽刺的全球科技权力图景便浮出水面。
在这幅图景中,没有纯粹的竞争,也没有纯粹的宿敌。
在美国司法部搭起的反垄断舞台上,苹果需要三星的数据来证明”市场是开放的,用户是自由的”;三星则利用数据主权和母子公司防火墙,冷眼旁观苹果在反垄断审判中挣扎。这是一场典型的零和博弈。
但在聚光灯照不到的专利战场上,这对死敌却结成了最默契的”寻租同盟”。面对西电捷通的WAPI专利、面对中国发明人的锂电池技术,它们放下了身段与分歧,精准地同步动作:拖延管辖权、提起无效宣告、打压FRAND费率。当被追索合法的技术红利时,它们不再是相互搏杀的角斗士,而是一台联手绞杀底层创新者的联合收割机。
“反垄断”的初衷,本应是打破巨头壁垒,为中小型创新者争取生存空间。然而,现实却走向了它的反面:这场长达数年的反垄断诉讼,不仅消耗着巨大的公共司法资源,甚至正在被巨头们内化为其全球商业博弈的一部分。
苹果利用《海牙取证公约》在美国拖延反垄断审判,与它在中国法院利用管辖权异议拖延WAPI专利侵权判决,本质上是同一种傲慢——对法律程序的精准玩弄,以及对”拖延即胜利”的绝对自信。
而三星65次拒绝“拉苹果一把”,则揭示了另一个冰冷的现实:在一个数据即权力、主权即防火墙的时代,巨头们不仅垄断了市场,更垄断了”证明自己是否垄断”的证据。
当反垄断法案只能在巨头之间制造”神仙打架”的幻象,而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底座的创新者(如西电捷通们),却在巨头联合构筑的”程序迷宫”中被拖垮、被消耗、被”影子判决”蒸发掉数以亿计的合法赔偿时——反垄断这个词本身,就已经被它试图规制的对象彻底消解。
在这场没有旁观者的多维棋局里,最大的输家不是苹果和三星,而是那个曾经相信”只要有好的技术,就能获得公平回报”的创新时代。

